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警告中共暴力机关:凡谋害王炳章彭明者满门抄斩

[Image: 201208240322371.jpg]

警告中共暴力机关:凡谋害王炳章彭明者满门抄斩

  公元2002年6月27日,中共特工在中南半岛的北部越南芒街绑架了王炳章博士,并以恐怖罪名判处了王炳章博士以无期徒刑,将其囚禁在广东韶关监狱,中华痛失一位民主革命​领袖,6月中华飞雪……
  两年以后,公元2004年5月22日,缅甸反动政权和中共特工再次在中南半岛的缅甸北部绑架了彭明先生,并以持有伪钞罪引渡了彭明,随后在武汉,共匪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将其囚禁在汉阳监狱,中华再失一位民主革命领袖,5月中华亦飞雪……
  每发表一次声明营救王炳章、彭明两位民主革命家的文章,就像是一篇悼词,令人嘘唏不已;这片小小网格里洒满了中华民主革命志士的血和泪,围绕王炳章被绑架案,先后又有​两位著名民主人士遭到中共绑架而锒铛入狱。
  中共法西斯匪帮所有反人类的阴谋活动几乎都离不开“绑架”,在境外则似乎离不开中南半岛和香港;越南、柬埔寨、缅甸、泰国、联合国,似乎到处布满了神秘的陷阱……
  2006年5月,江苏著名民主人士杨天水因关注王炳章被绑架案,被中共以莫须有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2年徒刑。
  2008年9月,四川周勇军等六四民运领袖因追查王炳章遭香港政府出卖,被中共特务绑架到四川,以诈骗罪判处9年徒刑。
  8月的泰国,充满了悲愤,仅上榜了20名人权受害者的“中国人权寒冬”网,却找没挂上王炳章、彭明两位领袖的照片,任凭那首曲调忧伤的《怀念老朋友》不停地抚慰,也抹​不去对这些未曾谋面、只在遥远的空间里不时神交的战友们的深深怀念,泰国的深夜更加沉静……
  也许我们的泪还没有流尽,也许我们的苦难还将继续……
  中共法西斯匪帮为了维护其一党专制利益,不惜以国家恐怖主义为手段,以超限战为法术,戗害我中华民族的正义与良知,其暴行已经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它 们任何罪名都敢安​插,任何酷刑都敢采用,反复以莫须有的罪名谋害著名的民主革命领袖。这些魔王也不曾料想自己末日会是什么下场!你们生来就是为下地狱而 准备的吗?
  我们发誓:只要生命不息,反对中共法西斯匪帮的战斗,就决不会停止!广大中华民主志士,即使找遍天涯海角,也要粉碎那些对中华民族犯下滔天罪行的魔徒们!
  在这里,中华民主正义党,中华正义自救联军发表特别声明:要求中共迫害机关立即无条件释放王炳章、彭明两位先生,还我民主革命领袖;释放杨天水、周勇军等所有民主人士​,停止你们的反人类罪恶勾当,凡是参与绑架、残酷迫害民主正义人士的匪徒,必遭清算!
  在这里,我们警告广东韶关监狱:中共的末日早已注定,请在此之前收住你们迫害的魔掌,凡参与摧残我领袖王炳章先生的狱吏及狱卒,也必定被我正义大军满门抄斩!
  在这里,我们更警告湖北汉阳监狱:中共的末日早已注定,请在此之前请收住你们迫害的魔掌,凡参与摧残我领袖彭明先生的狱吏及狱卒,也必定被我正义大军满门抄斩!

中华民主正义党,中华正义自救联军
2012.8.25
   

[Image: 201208240415461.jpg]

中国民主统一党:援救彭明、王炳章的上策是使他们早日跳出牢笼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5月2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http://boxun.com/news/gb/party/2009/05/2...1011.shtml


彭明的《民 主工程》中提出的综合蓝色(和平演变)、绿色(非政治化演进)、红色(暴力革命)三条道路的“灰色道路”,其现实可行性基本可在中国现 实里印证。作为一个欲做实际事情的民运人士,他的不幸就是做事不周密,才导致了自己的壮志未酬身陷囹圄的悲剧。身为一个民主思想家、活动家,虽能载如历史 史册,遗憾的是不​能亲自导演民运事业的蓬勃发展还要继续遭受奇耻大辱。
彭明、王炳章先生是在海外被中共非法绑架过来的两位民主英雄,也是被中共当局不按照他们的流氓法律减刑欲终身关押的两位民主推动者。在这里,我们可着重分 析一下他们为什么给我们的民主事业带来这样的不幸,以及给他们个人也同样带来的不幸?导使民运人士大多不敢面对中共当局的刺刀勇往直前?
  首先,我们肯定彭(明)、王(炳章)的思想十分正确,以及他们的行为在大方向上无可非议。但是,他们在具体的处世方略上也太厚道,太幼稚,才导致 其违反了成事最基本的规则。他们的直道精神虽然纯正却不适合与武装到牙齿的对手进行实际的较量,更不可能达到捉双放对的层次,甚至是客居海外也没有人身安 全保障,这是因为他们太实在,太喜欢公开言论机密的问题,以及公开如何采用暴力革命的政治主张,也是他们书生意气十足、不能引导民主真正革命的病根。
  打败中共流氓势力,是我们做梦都想达到的事,中共的邪恶造成了广大民众深受其害;造成了民怨四起,民恨四起,民怒四起,国已不国,使广大民众更加 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我们许多的民主壮士不得不继续流亡海外,成了不能回家的政治流亡客。如果这样的中共山寨国——那些卖国求荣的坏类,不消灭它,怎么 行呢?不打败它,怎么得了?不使这些害群之马山大王接受现实的公正审判怎么可以?但是,我们所采用什么方式最接近成功,才是我们最为知道的政治话题。
  在这里,首先要清楚,对付挟持着国家镇压机器的流氓势力,我们没有高瞻远瞩的谋略不行;没有秘密的与公开的相辅相成更不行。甚至,在初期阶段,机 密的比公开的更加重要,更能使中共流氓对手防不胜防,使他们在找不到我们的壮士的前提下,无法顺藤摸瓜地加以对我们轻易残害,也是我们必须这样走才能成的 经验所积累。
  彭明、王炳章先生之所以在监狱里遭受折磨,也与我们民运系统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那些对身陷囹圄的同仁十分冷漠的人根本我们就 不适合做我们的旗​手,甚至有些疾贤妒能的人还真的害怕彭明、王炳章这样的先生超过他的政治影响而暗地偷喜,所以,两位仁君不能得到救助。如果哪位自觉得 是旗手的先生能够想到使彭明、王炳章​早日跳出牢笼,就应该专设基金,利用国内同仁来专项完成这个使命。而且,在国内的同仁已经答复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来 具体操作,使王炳章、彭明早日获取人身自由。
  我们认为援助彭明包括王炳章先生早日跳出囚笼的最好方式不是广为传阅《民主工程》以及王炳章先生的重要文献,而是如何的在实际里使两位先生在狱中的条 件得到改善,甚至​使他们得到流氓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人权,尽管我们不希望流氓操作者能够大发慈悲,回到人道主义上来,但我们可以在另个途径促使他们这样 做。并能在不远的时间里,使彭、王早​日跳出牢笼。
  彭明先生在2001年、就同一些民运同仁在美国创建了“中国联邦临时政府”,并制定了“临时宪法”,这怎能不使中共的流氓挟持者惊恐?所以,他亲 自到中共容易下手抓捕他的地方具体活动,已经犯了稳定营盘的大忌,哪怕是他秘密的出行也很容易被锁定目标,给对手采取流氓手段进行抓捕制造了可行的条件。 彭明能够积极运作​民主政府,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他的缺陷就是身先士卒,忘记了中共只要盯住他,若不精心防范,就不难中标。
  应该说,一个旗手站出来,就没有必要跑到前沿上来,足以导引中国民主革命。而实现中国民主目标,就必须的采用任何可行的手段。这些手段,也就没有必要处处公开,并很有​必要在履行中需要个个隐密,才是做实际事的实际可行的形式。
彭明、王炳章先生就是犯了处事不密的大忌,才导致了这样的损失。我们作为同样信仰的同仁就应该接受这样的经验教训,不再蹈这样的覆辙,才能有利于民主事业 的顺利发展;才能​使挟持着国家镇压机器、我们的对手——流氓、没有道德底线的杀戮者找不到我们踪影,方能在这样的基础上,早日被我们打败。

   
[Image: 201208240415462.jpg]
   

各地营救王炳章大联盟27日(星期日)去香港中联办抗议中共非法绑架八周年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6月22日 来稿)

http://boxun.com/news/gb/party/2010/06/2...2339.shtml


传媒采访邀请函
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
(博讯 关注王炳章 营救王炳章 释放王炳章
强烈抗议中共当局非法绑架王炳章博士八周年,6月27日是王炳章博士的受难日。
2002年6月27日王炳章博士在越南芒街被中共特务绑架,幷且被立即送到中国。 2003年1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审讯王炳章博士,在极不公平,极不公开的审讯下被冠以『从事恐怖活动』及『间谍』罪, 在毫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 于2月10日被中共冠以『从事恐怖活动』和『间谍』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
王炳章博士可以说是当今中国海外民主运动的鼻祖,也是中共监狱中的头号政治犯。
日期: 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下午2时
地点: 西区警署门口集合
内容: 去中联办正门抗议中共非法绑架王炳章八周年
强烈要求中共无条件释放王炳章及杨天水、彭明、谭作人、师涛等所有被关押的政治犯,并将黄丝带绑在中联辨大门上,以示抗议。
欢迎采访,伫候示覆!
各地营救王炳章大联盟 谨上
如有查询, 请联络:
各地营救王炳章大联盟召集人: 刘 泰(柳玉成) 9080-6836
副召集人: 伍 国 雄 9423-2964

[Image: 201208240415463.jpg]


中共国家恐怖主义牺牲品彭明

http://www.cdef.org/Default.aspx?tabid=1...uage=zh-CN


彭明,生于 一九五六年,曾在北京某大学任教,并担任过航天航空部属下的通用电气集团的总经理、「中国发展经济战略研究所」所长、《企业之友》杂志社社长等 职。九八年六月彭明与一批志同道合者共同发起组建了中国大陆第一个以独立知识分子爲主体、囊括各界人士、旨在推进中国的绿色发展进程和民主宪政建设的非政 府的绿色政治组织——中国发展联合会(中发联)。同年十月召开中发联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爲中央执行局第一书记。但不久该组织被当局取缔
  报导说,1999年1月25日,彭明正在与另一商人谈商。会谈结束后,公安突然闯入,指房间里的女服务员爲暗娼,而以嫖娼罪名将他逮捕。彭明的太太在 他被捕后说,彭明​当时患有严重肾结石,而且身上只有十元人民币,根本不可能召妓。人权组织称,中共当局经常通过诬陷异议人士刑事罪,其中包括,指控他们 “嫖娼”, 对异议人士进行镇压。彭明服满一年半的刑期后于二〇〇〇年八月出狱。同年他获颁杰出民主人士奖。十月他逃往泰国,向联合国申请难民身份,01年与家人来到 美国落脚。前几年​,在美国筹备成立「中国联邦政府」,并担任「临时总统」。
  0四年六月十七日《云南日报》首次披露彭明已落在中国当局的手中。彭明流亡海外后,成立了「联邦党」,担任委员长。这个联邦党的网站六月十八日的新闻 稿说:「中国联邦​党主席,前中发联主任委员──彭明先生于二〇〇四 年五月二十二日在东南亚、缅泰边境考察及检查工作期间,被中共武装绑架。」该新闻稿还说,「彭明在中国大陆时,即成爲中共最痛恨的政治异议人士。二〇〇一 年彭明来美后,从​事以实际斗争结束中共在中国大陆的独裁暴政,并在《民主工程》一书中有详尽的阐述,爲此他所从事的艰辛事业具有极其特殊的敏感性,也引 起中共极大的不安,他们想尽办法要除​掉他。」
  中国影子政府和中国反政治迫害同盟在网上发表声明说,彭明的被捕遣送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诱捕计划的实施。它的性质与〇二年诱捕王炳章事件是一样的,这是中共对异见人士不​择手段的「超限战」阴谋,是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爲。
  彭明在法庭的陈述后来在自由亚洲电台播放了:
  2004年5月22日,我持美国政府颁发的「难民旅行证」,经泰国合法进入缅甸,被早已埋伏的中共特工和缅共武装「人民军」非法绑架。
  2004年5月28日,中国政府谎称本人是中国公民并在中国犯有经济罪,骗取缅甸政府将本人引渡回中国云南。当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以持有假货币将我实行「监视​居住」达19日之久,居住地爲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招待所,终日戴着手铐。
  2004年6月16日,本人被移交给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并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始终是一人单独关押。6月17日,武汉市公安局以绑架罪宣布对本人实行刑事拘留。​7月23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宣布对我实行逮捕。
  2005年2月23日,公安局向检方提起公诉。
  2005年9月9日,负责审理本案的安法官将起诉书交给本人,同时告知本人可以请辩护人,但在请辩护人的问题上,我与法院发生分歧。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决定聘请两个辩护人:一个是美国政府或联合国难民署,因爲我的法律身份是联合国无国籍政治难民,美国和难民署是我​的共同监护人。另一个辩护人是我的大女儿。
  安法官同意我大女儿作我的辩护人,但不同意美国和难民署作我辩护人,其理由是中国的法律不承认美国和难民署是我的监护人。根据《刑诉法》第32条第二款,我提出请我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辩护人,也遭无理拒绝。
  同时,安法官建议我最好找一名中国律师辩护。我不同意。我明确地告诉他,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健全,在我这类案件的审理上,律师几乎不能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纯属摆设,​一切都由中央决定,不仅律师是摆设,就是你们法院也是个摆设,审判只是走过场。
  公安局国保处法制科的周科长告诉我,上面不同意我请美国的某律师,只同意我哥哥爲我请的一个叫陈尚格的湖北律师作我的代理人。陈律师经湖北省司法厅审 查后,认爲政治上​合格,才被允许与我见面。陈律师是精明能干的,也是尽职的,但他不熟悉涉外事务,也不能出国取证,也不能与美国驻华使馆,缅甸驻华使 馆,联合国驻华代表处接洽。更重要的是​,他不能应我的要求,及时会见我。
  在7月21日至9月9日近一个半月的法院审理期间,法院一次都不让律师会见。至于律师查阅案卷,从来就没有允许过。公安局的人解释说,这叫特事特办,不能什麽都按法律​办,这也叫中国特色。
  安法官还告诉我,虽然我的大女儿可以作我的辩护人,但如果因签证等原因不能赶上开庭,责任自负,另外她不能与我会见。荒唐透顶,她不与我会见,怎麽辩护?我的大女儿最​终还是没来中国作我的辩护人。
  关于我的身份,公安局给检方的起诉意见书中写得很清楚,我的居住地是美国加州。但检方的起诉书中却故意删去了这一段。我随身携带的有关证件,如加州的居民身份证,驾照​,难民旅行证,均表明我现在的居住地是美国。
  我的国籍问题是本案的前提和关键所在。2000年我辗转来到泰国。联合国难民署官员在确定我的身份时,要求我出示中国护照。我告知他们护照已于1998年被中国政府永​久没收。据此,难民署认定我爲无国籍政治难民。
  关于我被引渡到中国,请问检方,我是如何落到你们手中的,又是如何进入中国的?起诉书中故意回避了这个问题。
  二〇〇五年十月,武汉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彭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起诉书表示,从〇一年开始,彭明在互联网发表文 章,并且撰写了一​本名为《民主工程》的书,宣传鼓动以暴力推翻中国现政权。起诉书还表示,彭明指挥他人试图绑架贪官未遂。宣判后,彭明表示,他不准备上 诉。因为他认为中国司法当局将他从缅​甸引渡回国是非法的,而指控他的理由不充分,运用的法律不适当,没有任何公正可言。
  彭明的另一本书《第四座丰碑:非赶超战略——21世纪中国发展新战略》,一九九八年四月由香港明报出版社出版
   
[Image: 201208240415464.jpg]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